各学院:
校友是学校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2021届毕业生走向社会与母校的联系,加强校院两级校友工作管理体系,完善校友大数据库信息建设,方便校友之间的联络和沟通,及时掌握校友动态,促进学校和校友事业的共同发展,学校决定在2021届毕业生毕业前进行校友工作联络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关心母校发展,热爱校友工作,乐于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2、群众基础好,组织沟通能力和责任心较强,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3、工作相对稳定,能够及时掌握校友动态。
二、职数设置
1、各学院组织2021届毕业生(本科、硕士),以班级为单位,每班推荐一名校友联络员。
2、在班级联络员中推荐1-2名作为各学院(部)的总联络员。
三、联络员的权利
1、获得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校友总会颁发的聘任证书和校徽;
2、优先获得母校推荐,成为地方校友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优先参加校院或所在地校友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各种联谊、交流活动;
4、优先获得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石化大校友》等刊物和资料的寄送服务。
四、联络员的职责
1、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沟通和联络,积极关注宣传母校发展成就,收集校友对母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鼓励校友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石化大校友》刊物投稿;
2、加强校友与校友之间的沟通和联络,积极协助参加各地校友工作委员会的建设和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情况;
3、定期更新校友信息。每年9月份更新本班通讯录,及时关注职务荣升、获表彰奖励等取得突出成绩的校友动态,并及时上报信息;
4、组织班级同学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校友之家。
五、选聘方法
1、根据相关条件,各学院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1届校友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
2、各学院汇总备案后,请于 6月 15日下班前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XX学院2021届校友工作联络员汇总表》(附件2)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1届校友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纸质版交到合作发展处418室,电子版发送到李楠办公自动化。
联系人:李楠 电话:024-56861836 13842353382
3、经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合作发展处审核后,确认2021届毕业生校友工作联络员名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合作发展处
2021年 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