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1年7月正式注册成立。该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发起设立,经业务主管单位辽宁省教育厅同意,辽宁省民政厅登记注册(辽基批字【050】号),并通过辽宁省技术监督局注册备案的地方性的非公募基金会。
辽宁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面支持和推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的长远建设和发展;致力于加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推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事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基金会捐赠,企业可以享受捐赠中的有关抵免税政策。
“万间广厦,众匠所营,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辽宁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依法接受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赠,基金会将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法律和基金会章程的要求,对捐赠物资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