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校友是学校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2020届毕业生走向社会与母校的联系,加强校友工作的体系建设,方便校友之间的联络和沟通,及时掌握校友动态,促进学校和校友事业的共同发展,学校决定在2020届毕业生毕业前进行校友工作联络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关心母校发展,热爱校友工作,乐于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2、群众基础好,组织沟通能力和责任心较强,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3、工作相对稳定,能够及时掌握校友动态。
二、职数设置
1、各学院组织2020届毕业生(本科、硕士),以班级为单位,每班推荐一名校友联络员。
2、在班级联络员中推荐1-2名作为各学院(部)的总联络员。
三、联络员的权利
1、获得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校友总会颁发的聘任证书和校徽;
2、优先获得母校推荐,成为地方校友分会理事候选人;
3、优先参加校院或所在地校友会组织的各种联谊、交流活动;
4、优先获得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石化大校友》等刊物和资料的寄送服务。
四、联络员的职责
1、组织班级同学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校友之家;
2、加强沟通与联络,提供校友返校、联谊等信息,收集校友对母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鼓励校友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石化大校友》刊物投稿;
3、及时向校友宣传介绍母校发展成就和优秀校友事迹;
4、积极协助和参加校友会和各学院、各地校友分会的建设和活动,组织开展本班校友活动;
5、协助学院总联络员完善、更新校友信息,每年9月份更新一次本班电子通讯录,以电子版形式向校友总会和学院反馈。
五、选聘方法
1、根据相关条件,各学院(部)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0届校友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
2、各学院(部)汇总备案后,请于 6月 10日下班前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XX学院2020届校友工作联络员汇总表》(附件2)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0届校友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纸质版交到合作发展处418室,电子版发送到李楠办公自动化。
联系人:李楠 电话:024-56861836 13842353382
3、经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合作发展处审核后,确认2020届毕业生校友工作联络员名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合作发展处
2020年 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