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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12

 

为表达校友的爱校情怀,鼓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子立志成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粤港澳校友联谊会组织在粤港澳地区工作的校友170余人筹集了专项奖励基金——“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按照《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的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及奖励

1、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涵盖全校所有专业。本次奖学金与2016年度其它奖学金不得兼得。

2、奖励额度:3000元。

3、颁发“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证书并优先推荐到粤港澳校友企业就业。

二、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及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3、乐于助人、有集体荣誉感、有团队意识,积极参加自愿者服务活动;

4、 创新能力强,在国家及省级各类科技竞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优先考虑;

5、学习成绩具体要求:①学生自入学至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为本专业年级人数的前30%

②本科三年级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六级通过者优先考虑;

③学生各科平均分不低于80分,所有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A考。

6、获得2016年度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同学,原则上每年要参加2次以上学校组织的服务校友的相关活动。

三、奖学金的评选名额及奖励

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名额(人)

1

机械

2

2

经管

2

3

学部

2

4

信控

2

5

石工

2

6

设计

1

7

理学院

1

8

创新创业

1

9

计通

1

10

矿业

1

?

15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时间安排

11013--1018日,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学校网站,各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公示栏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宣传“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

21019日—1020日,各学院按学生本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初步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各学院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行政楼419)。

3112日之后,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申报学生材料报送粤港澳校友联谊会审批,最终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将公示在校园网上。

(二)申请所需材料:

1、《2016年度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申报表》(一份,见附件1);

22015-2016学年成绩单,注明专业排名/专业人数,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大三学生须提供英语四级或六级证明复印件;

4、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事迹材料包括以下两部分: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

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事迹正文限2000字左右。

                辽宁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