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达校友的爱校情怀,鼓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子立志成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粤港澳校友联谊会组织在粤港澳地区工作的校友170余人筹集了专项奖励基金——“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按照《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发展基金会2015年度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的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涵盖全校所有专业。本次奖学金与2015年度其它奖学金不得兼得。
二、奖学金的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3、乐于助人、有集体荣誉感、有团队意识,积极参加自愿者服务活动;
4、 创新能力强,在国家及省级各类科技竞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优先考虑;
5、学习成绩具体要求:①学生自入学至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应为本专业年级人数的前30%;
②本科三年级学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六级通过者优先考虑;
③学生各科平均分不低于80分,所有科目必须一次性通过A考。
三、奖学金的评选名额及奖励
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名额(人) |
1 |
机械 |
2 |
2 |
经管 |
2 |
3 |
学部 |
3 |
4 |
信控 |
2 |
5 |
石工 |
2 |
6 |
外语 |
1 |
7 |
实验 |
1 |
8 |
计通 |
1 |
9 |
矿业 |
1 |
合 计 |
15 |
每年奖励学生15人,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荣誉证书;粤港澳校友联谊会可推荐获奖学生到粤港澳校友企业就业。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时间安排
1、10月23日--10月28日,教育发展基金会通过学校网站,各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公示栏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宣传“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
2、10月29日—10月30日,各学院按学生本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初步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各学院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行政楼419)。
3、11月2日之后,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申报学生材料报送粤港澳校友联谊会审批,最终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将公示在校园网上。
(二)申请所需材料:
1、《2015年度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申报表》(一份,见附件1);
2、2014-2015学年成绩单,注明专业排名/专业人数,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并由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大三学生须提供英语四级或六级证明复印件;
4、4、获奖学生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事迹材料包括以下两部分: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另附近期生活照1张(15寸)。
事迹正文: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集中、事迹典型感人、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事迹正文限2000字左右。
辽宁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年10月23日